17歲少女「討拍」床戰男網友 懷孕告性侵…父親不是他

▲新北市一名17歲少女與男友吵架後,與男網友發生性關係,事後發現懷孕竟告對方性侵。(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7歲少女於去年和男友吵架後心情不好,便跑到一名張姓男網友的住處求安慰「討拍」,2人並發生性行為。沒想到,事後她驚覺自己懷孕,控告對方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少女肚中胎兒的生父是她的男友,而非網有所為,且她事發時並未呼救,認定2人合意性交,於2日將張男不起訴處分。

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指控,她於去年12月間和男友吵架,心情鬱悶,於是便到新北市三峽區與一名19歲的張姓網友會面,沒想到竟遭性侵。到案後,張男辯稱,雙方透過臉書結識,事發時少女去找他,他還幫她染頭髮;後來,他問「要不要做那個?」遭拒絕,再問一次後,對方主動脫掉自己的衣服,2人發生關係,完事後還一起洗澡

報導指出,少女出庭時證稱,事後她已刪除和張男的臉書、LINE的對話紀錄;當時聽對方說,在家裡講電話,樓下和外面都聽不到,所以她才沒有呼救。不過,少女母親也指出,女兒於今年1月間告知她懷孕的消息,且孩子是男友的,但經詢問後,對方卻否認,還說「可能是別人的」;這才發現,少女竟也和張男發生關係,因怕她責罵才不敢說。

據報導,新北地檢署認為,當事人遭性侵後,卻未有呼救或逃跑之情事,甚至還和對方一起洗澡,且刪除對話紀錄的動機也令人懷疑,因此無法排除少女是因為怕母親責罵,所以才提告,而經過回推受孕日期,她腹中的胎兒也並非男網友的種;因此認定,2人應為合意性交,並於2日將張男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