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錯了」砍警嫌犯吳志展下跪,交保眾怒遭抗議警毆打。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鐵板燒廚師吳志展持菜刀狠砍張姓員警案,裁定他以30萬元交保的王姓法官,上個月也裁定撞斷交警的陳姓女子以10萬元交保;目前檢方已決定提抗告,以維護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
7月16日,32歲的陳以恩(下圖)因酒駕酒(測值達0.87)撞上值勤警員陳昭宏,導致員警右小腿截肢,引發眾怒;當天新北地檢署聲押陳女,新北地院王姓法官認為,現階段無法證明陳女是否故意撞人,陳女沒有逃逸或串證的可能,裁定以10萬元交保,檢方則決定不抗告。
吳志展昨天持菜刀猛砍員警張家逢(上圖),張員被砍得皮開肉綻送醫,檢方聲押吳嫌,法官卻裁定以30萬元交保,造成基層員警不滿,20多名員警聚集在新北地院外,憤怒高喊「警察要尊嚴」;無巧不巧,值班的又是王姓法官。
新北地院解釋,羈押與否必須綜合考量,包括是否有逃亡或其他要件,不能以涉犯重罪就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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