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爸性侵酒醉女同事。(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吳姓單親爸爸與友人喝完酒後,將酒醉的前同事鍾女送回家,但對方因為喝太醉無法爬上4樓的家,便要他幫忙送去旅館,結果進房後他卻以嘴餵水,後來更性侵得逞,事後還稱「還要養小孩....你最多就是拿1、2萬」,被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嫌,判刑3年2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鐘女酒醉後,由吳男搭計程車送回家,但因為下車後還要走100多公尺、爬上4樓才到家,她便請對方幫忙送去住家附近的旅館;進房後說想要喝水,卻被對方用嘴餵水並舌吻,後來便遭到摸胸、性侵,因此事後憤而提告。
吳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性侵,指稱當時鍾女還有意識,並主動脫下褲子,還在過程中發出呻吟聲,2人是合意性交,但他還傳給同事抱怨鍾女「沒辦法走路」、「一直說要住旅館」、「錢還不夠,我還先付了」、「邊走邊吐」等等,加上旅館人員證稱鍾女進入旅館時全身癱軟無力,且事後他也有傳Line向鍾女道歉,指稱「你也知道我是一個單親爸爸,有一個小朋友要養,頂多要拿的就是1、2萬,那這樣妳能滿意嗎?我真的不知道妳所謂的誠意是什麼,不然妳給我個機會讓我照顧妳補償妳的傷害」,法官因此不採信吳男供詞,認定他確有乘機性侵,判刑3年2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