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和小王上摩鐵慶祝生日,還錄下鹹濕對話。(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蔡姓男子與阮姓越南女子婚後育有2子,本來是個幸福的家庭,但後來妻子與楊姓小王發生婚外情,不僅一同到越南旅遊、拍婚紗照,還因此感染性病,氣得他提告楊男並求償300萬元,因為有錄影、拍照、錄音內容等證據,法官也判小王須賠45萬元,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阮女和擔任證券公司業務副理的蔡男結婚後,經營一家越南美食店,但2人在101年時發生爭吵,剛好又認識了科技公司工程師楊男,便因此發生婚外情,並在對方生日時,一起到旅館慶祝,還錄下「為什麼你那麼想啊?忍耐一下嘛,為什麼濕濕都到上面了?」、「要打ㄆㄠˋ啊?」、「我不介意,進來嘛,一起進來嘛」等鹹濕對話,後來更染上性病。
台北法院開庭時,蔡男強調阮女曾幫楊男在浴池錄影,也有鹹濕對話,之後也因對方染上性病,甚至墮胎、跳樓輕生。楊男則稱2人確實有交往,但他不知道對方已婚,也沒有發生性關係,怎會感染性病、甚至墮胎?強調自己無罪,不需賠償。
法官認為,楊男生日時,阮女曾租下W HOTEL房間,畫面雖未拍到共浴畫面,但卻錄下鹹濕對話,認定兩人確實有身體親密接觸與性關係,而且阮女曾在調查時供述楊男自稱有性病,要帶她去檢查,可信兩人有不正當關係;而且阮女確實是婚嫁來台,楊男就是小王,因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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