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男酒駕緩起訴 總統府:不做進一步評論

▲江春男酒駕事件遭緩起訴處分。(圖/東森新聞)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酒駕事件,台北地檢署在父親節8日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並要繳交6萬元新台幣。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府方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即將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日前酒駕,當時酒測值達到0.27毫克,引發外界撻伐。檢方8日已經諭令他緩起訴1年,但須支付公庫6萬元。至於緩起訴原因,據檢方指出,是考量他已認罪,也無前科,顯走悔意且態度良好。

據檢方表示,考量江春男為初犯,並且已認罪、態度良好,而由於只是單純酒駕案件,檢方並未對他限制出境,因此不影響他赴新加坡的時程。

對於江春男酒駕事件,府方第一時間回應時表示,酒後駕駛不應該,也是不良示範,至於緩起訴處分方面,府則不做進一步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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