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騎士因玩寶可夢被警方開單。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37歲的廖姓騎士與友人8日半夜瘋抓寶,在南屯區著名夜景公園雙載,邊騎機車還邊抓寶,且遭巡邏員警攔停取締,突然還迴轉離去,被攔查時還說「我只是想抓寶」。員警則對他瘋抓寶,什麼都不顧,依攔檢不停不服稽查取締及違反騎乘機車使用行動電話祭出2張罰單。
春社派出所副所長陳玉梅、警員陳漢滄於8日凌晨0時5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看到廖姓機車騎士與友人雙載,沿路單手騎機車玩寶可夢,車身搖搖晃晃,差點與車輛發生擦撞,沉迷寶可夢遊戲同時,殊不知已被盯上。當時,巡邏員警鳴笛警示廖男配合攔查取締,但他聽見警鳴聲先是配合路邊停車,不料員警下車就突然騎機車迴轉離去,最後在距離現場3公里外的龍井區遊園南路上被攔下。
當員警攔下廖男盤查身分時,後座友人還持續用手機搜尋精靈寶可夢,令員警直搖頭。當詢問廖男為何不配合開單取締又迴轉離去,廖男則說,「我只是想抓寶」,讓員警對他不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而搖頭,也依攔檢不停不服稽查取締、違反騎乘機車使用行動電話的規定予以舉發。
春社派出所所長魏綉薌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若一邊玩手機遊戲,將開罰3千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手持手機玩遊戲同樣也將取締開罰1千元;騎自行車同樣不得當低頭族玩手機遊戲,否則將開罰300到600元整;至於,行人邊走邊低頭玩手機,將以口頭方式先行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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