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約女網友上摩鐵聊天,竟趁機搶皮包還辯對方是援交妹。(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盧姓男子約林姓女網友上摩鐵,但他卻趁機搶走對方包包,被逮後更謊稱是女方「援交」收了4000多元卻沒辦事,不過高雄地院認為他拿到的包包裡只有現金800元,跟援交費差很多,常理而言應該要攔下林女理論而非拔腿就跑,搶奪犯意甚明,判他有期徒刑10月。
據判決書,林女應有恐嚇前科的盧男之約,去年8月28日前往鳳山區的摩鐵,但一進房就聞到疑似毒品的味道,便想趁對方上廁所離開,沒想到盧男卻騎車追上,還搶走他的皮包,內有現金800元、咖啡色皮夾、各種證件提款卡和駕照等物價值約3萬5000元。
盧男在警方獲報後遭到逮捕,但他卻辯稱林女是援交妹、本來在摩鐵房間就已經付了4400元,但林女還沒有完成性交易就落跑,即便追出門也不還錢,才會搶走對方皮包,不過這個說法遭到林女堅決否認。
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林女被搶的皮包內現金只有800元,根本沒有盧男自稱有付的4400元,而且如果真是女方不對,盧男應該應該會憤而攔下林女理論,怎麼會是監視器拍下的飛車搶劫完就跑?認定盧男行搶犯意明確,依搶奪罪判他有期徒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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