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一家動物醫院前,在一個周日晚間工作人員返回照顧住院動物時,在門前發現一個紙箱裡面竟裝著一虛弱的老喵星人,於是員工先好心把喵星人帶回醫院照顧,翌日通報新北動保處,經動保人員和警方協力,終揪出狠心棄養的夏姓女飼主,並對其開出3萬元罰單。
動保處表示,在某個周日晚間土城區一家動物醫院的工作人員,回醫院要照顧住院動物時,發現醫院門口被放了一個大紙箱,打開一看裡面是躺著一隻虛弱的貓咪和罐頭飼料,並放著一張「請愛心人仕收養猫」的紙條,調閱醫院門口監視器發現為一女子趁著動物醫院下班,把貓咪放在紙箱內棄置動物醫院門口。
隔天,動保處接獲通報便前往該動物醫院,將虛弱已無法站立的貓咪帶回收容安置並蒐集相關證據,經多方訪查、蒐證才查出棄養女子機車車牌,隨後動保處尋求土城分局金城派出所協助,查出機車所有人為夏姓女子,並在調閱夏女行車路線的監視器後,經過多天偵查及交叉比對,終於在小巷內找到機車。
▲夏姓女子將飼養15年的老弱喵星人棄養在動物醫院前,新北動保處和警方協且揪出開罰3萬元。(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動保處依據監視器畫面請夏女到案說明,夏女表示,貓咪已經飼養15年多,近來因為貓咪年老身體虛弱,其他動物醫院建議將貓咪安樂死,本身經濟能力難以負擔醫藥費,又不希望貓咪在家裡往生,便將貓咪裝在紙箱裡放在未營業的動物醫院門口,希望有好心人士經過可以把貓帶回家照顧。
動保處人員後以觸犯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對夏女開出一張3萬元罰單,動保處表示,許多人把不想飼養的犬貓放在動物醫院或動物收容場所,未確實交付予他人,強迫他人收容動物,就是明確的棄養動物行為,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得依同法處新臺幣3至15萬元,並列入禁止認養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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