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江蘇一對老夫婦因為媳婦未滿18歲,一直沒幫兒子辦婚事,後來媳婦生產時大出血去世,留下一名男嬰,他們居然將男嬰以6萬元人民幣(約30萬元台幣)賣掉,還說兒子帶孩子不好找對象,孩子賣了也買了房,一舉兩得。
根據《現代快報》報導,事發於3年前,在徐州市銅山區何橋鎮,一位60多歲農民徐某的兒子春節時忽然帶女友回家,女友當時還不滿18歲,但已經有5個多月的身孕。徐某雖然覺得震驚,但也只能接受事實,讓兒子與女孩一起住在家裡,先把孩子生下來,等女孩到了能領結婚證的年齡再把婚事辦了。
然而,女孩住沒幾天就與婆婆王某有摩擦,徐某兒子只好帶她搬到別處。從此之後,徐某幾乎就沒再與兒子聯繫過。但7月某一天,徐某接到兒子電話,說女孩在醫院生產大出血,急缺5000元(人民幣,下同)救命錢。徐某夫妻倆趕到醫院,才知道女孩因為難產去世了,留下一名男嬰。
徐某兒子只有21歲,根本不會照顧小孩,加上男嬰被診斷為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雖然這是新生兒的常見症狀,多數情况下用藥一段時間就可痊愈,但徐某夫妻卻覺得這個孫子得了嚴重的病,養著也是個累贅,於是趁兒子到外地打工,將孫子以6萬元賣給別人。
中間人拿走一萬元,王某分走其中2000元,她回家後把5萬元交給徐某,而徐某就用這些錢給兒子買房子。徐某說,兒子還年輕,帶著孩子不好再找對象,現在孩子賣了房子也買了,一舉兩得。讓人咋舌的是,徐某兒子回家發現孩子不見,父親告訴他「送人了」,他也沒再深究下去。
這起事件之所以會爆出來,是因為徐某在2014年向王某提出離婚被拒,一怒之下到派出所舉報她拐賣兒童。王某是徐某的第二任妻子,有拐賣婦女、詐騙前科。
徐某夫妻和中間人以及買家共9人,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8月11日,銅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經過4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將擇日宣判。根據大陸法律規定,如果拐賣兒童罪名成立,徐某夫妻可能被處5到10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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