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當時畫面。(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30多歲的鄭姓女子今年3月7日開著福斯GOLF(俗稱福斯小鋼炮)汽車到台北找劉姓等2名男友人,但因為她不熟台北的路,劉男便自願當駕駛,但對方卻在新生高架橋以時速190多公里高速飆車,最後整輛車失控飛越中央分隔島至北上車道,撞上護欄翻覆,3人都掛彩,事後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駕車的劉男。
意外發生後,劉男一度以「倒栽蔥」的姿勢受困在4輪朝天的車內,獲救時頻頻詢問另外2名友人的狀況,得知其已都送醫才鬆了一口氣;3人經送醫治療後皆無生命危險,而鄭女胸椎、腰椎、骨盆都骨折,但最令她難過的還是小鋼炮還在貸款中就被撞爛,而劉男也無法賠償,因此不願諒解。
30多歲的劉男表示,是因為鄭女不熟路況,他才會幫忙開車,並稱自己沒有開這麼快。不過檢方根據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認定他確實有超速,便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劉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