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酒店還是給我們用?」 2男「幫她還3萬」逼3P性侵3次

▲台南一名女子被迫玩3P還債。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圖/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惡狼假意出錢幫忙還債,背後藏有惡毒陰謀。台南一位姜姓男子曾幫女性友人償還3萬元債務,日後又偕同蔡姓男子向她索討,載至中西區一間旅館,恫嚇只有2條路可選,1是到酒店上班,2是「給兩人用」;儘管女子極力抗拒,仍被2人性侵3次得逞。

《自由時報》報導,姜男藉口曾幫女子清償當舖3萬元債務,便和蔡男將她帶至旅館,姜、蔡兩人表示,已替女子做了許多事,該輪到她回饋,現在有2條路可選,「一是到酒店上班、一是給我們兩男人用」。女子2條路都不願意選,仍被2人硬拉至旅館房內,衣物隨即被強行脫去玩3P;蔡男性侵2次、姜男壓制性侵1次,事後3人一同離開飯店。

女子遭性侵後身心受創,一次到海邊想跳海尋短,所幸被親友發現救回。台南地方法院去年1審判決姜、蔡各8年半有期徒刑。小雅另提民事賠償,1次性侵要求40萬元;台南地院扣除國家已付25萬元被害人補償金,判決兩男需賠償35萬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