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女子指控小時候遭2名堂哥輪流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26歲的女子7歲時因父母雙亡,轉而投靠家住新竹的伯父,沒想到卻慘遭當時才13歲、10歲的2名堂哥性侵,長大之後才決定鼓起勇氣提告。不過,由於女子指控遭性侵的時間剛好是堂哥念大學、當兵的時期,時間不合加上沒有積極證據,新竹地院日前判決指控有瑕疵,兄弟倆無罪。
判決書中指出,當事人1997年時才7歲,當時由於父母雙亡才搬到新竹伯父家居住,沒想到卻遭13歲及10歲的堂哥性侵、猥褻,在心中留下陰影,就讀大學時因為延畢1年,伯父希望她搬去與堂哥一起住,讓她想起小時候的惡夢,這才決定鼓起勇氣提告。新竹地檢署針對涉嫌在2002年過年期間連續性侵的兄弟倆進行調查,並提起公訴。
2人分別向法官表示,大哥於1993年侵犯堂妹,當時還被氣炸的父親抓去行天宮下跪,之後就沒再見過面;二哥則坦承是在1999年侵犯堂妹,母親氣到要拉著他一起跳樓,後來是女方和父親勸說才沒有做出傻事,之後就開始準備考大學,整天幾乎都泡在補習班,沒有再做什麼不禮貌的事。
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女子指控遭性侵的期間2名堂哥已就讀大學或是服兵役,且都有交往對象,平時也都待在學校或是營區,時間點明顯不符,加上事隔多年她自己也忘記許多關鍵細節,在沒有積極證據的情況下實在難以認定有罪,因此判定指控有瑕疵,2人無罪。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