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資穎。(圖/記者魏立信攝)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羽球女將戴資穎在里約奧運不幸於16強止步,隨後爆發出「贊助球鞋爭議」,更傳出羽球協會將會在奧運結束後對她做出懲處;戴資穎17日在臉書上PO文發聲,表示贊助商提供的鞋子尺寸不合,甚至讓她穿到腳底破皮流血。
羽球協會因為有與Yonex贊助廠商簽約,中華隊選手在國際賽事必須使用贊助商所提供的裝備,但戴資穎在本屆奧運卻因為習慣問題,決定穿著自己贊助商《勝利》的鞋子,因而違反協會規定,引起風波。
羽協日前發表聲明,希望能創造出贊助商、球員、協會「三贏」的局面,還在考慮是否會做出懲處;而戴資穎則在17日於個人臉書PO文,表達自己的無奈。全文如下:
關於鞋子的問題我想在這裡回應一些問題。
1.關於2012年的倫敦奧運,我的鞋子是穿勝利的,並且球拍是可以畫上Logo的。
2.一年裡面選手所以在意的比賽不就是這些大型賽會,但每次到出發的時候,例如:我們星期天或星期一出發,YY廠商都是同一週的星期四或五才寄來要給我們穿的賽服和鞋子,然後賽服尺寸常常大小不對,或者不適合(所以才會常常看見我穿很大條的褲子,或者很小或很大的衣服),你們認為我有時間去做更換的動作嗎?更不用說是鞋子了,適應時間根本不夠。
3.雖然YY廠商後來有說願意供應我任何鞋子試穿,但鞋子的款式卻都是他們自己決定的,也因為我有大小腳的原因,他們希望我穿一樣大小的鞋子,先適應確定要哪雙鞋子,才願意再多發另一個大小給我,但尺寸都已經不合適了,我應該怎麼適應?
4.因為後來規定要穿YY鞋子之後,有很多大型賽會,都打到腳底破皮流血、起水泡,這是因為沒有時間適應鞋子,或者是鞋子根本不適合,因為發下來的時間太短,無法更換甚至無法適應。
以上是我個人親身經歷,句句屬實。
▲取自戴資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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