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陳姓胖妹隱身網路佯裝貴婦用2個臉書帳號、1個LINE帳號分別經營社群,再以假「三方交易」進行詐財,造成16名買、賣家受害,其也順利詐得104 萬元,刑事局偵九隊呼籲,為降低詐騙風險,民眾應多使用相對安全的交易及付款方式,例如貨到付款、面交等進行交易,避免與賣家私下交易,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刑事局指出,陳姓女子(28歲,有詐欺前科)自民國96年起即犯下網路購物詐欺,不久前,警方再接獲被害人檢舉犯嫌在雅虎奇摩拍賣網站;臉書社團以網路拍賣詐欺或以第三方交易進行詐欺犯罪,經警方借提在押陳女訊後,她坦承犯下多起網路購物詐欺,還曾遭被害人PO網肉蒐。
警方調查,陳女利用拍賣網站、臉書、Line等社群軟體在網路上佯裝貴婦,並不定時PO上偷取他人出國購買、或是一些設計師的作品的精品皮包、手錶、項鍊、手環圖片,當做是自己販售的高價商品,待被害人匯款至指定帳戶後,即一再拖延出貨或退款時間,最後就失去聯絡。
更可惡的是她還利用三方詐欺手法,先假冒買家向賣家購物並取得匯款帳號後,即再同時找到一個買家把物品以高於向原買家購得的價格賣出去,並且把原賣家的匯款帳號給買家,待確定其後買家有匯款,她就再向賣家謊稱不小心多匯貨款,要求原賣家將多匯款項退還。而這些用來騙賣家匯回多餘款的帳戶,則都是她向親朋好友借用或盜取,甚至連阿嬤都被其用做人頭。
▲陳姓女子利用網路購物大玩三方交易詐財,造成16人受害詐得贓款104萬元。(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最後向她購物的買家因拿不到貨品而向警方報案並出示賣家的帳號,但此帳號卻是原先賣貨給陳嫌的賣家所有,導致事後變成有出貨的賣家卻收到警方的警示帳戶通知商譽受損,使網拍買、賣雙方卻都成了被害人。警查扣陳女作案用行動電話、筆記簿、筆記型電腦、平版電腦、記憶卡、郵局金融卡2張、寄貨收據單等贓證物,並在訊後依詐欺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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