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董座葉文祥。(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喧騰一時的強冠黑心油風波,董座葉文祥去年遭屏東地方法院判20年有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加重改判22年,其中5年可以易科罰金,強冠公司則再處1億2000萬元,並且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4275元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則被判12年,維持原判決,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強冠企業3年以回收餿水油製成香豬油,被一名老農發現,向屏東縣政府舉辦沒下文,才輾轉由台中保七總隊接手,再報請屏東地檢署偵辦,發現郭烈成使用餿水油、動物屍油等,賣給強冠製成「全統香豬油」, 董座葉文祥及副總戴啟川,去年遭處有期徒刑20年,裁罰強冠公司新台幣5000萬元,郭烈成則是有期徒刑12年,眾人不服再提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結果。
高雄高分院宣判,葉文祥加重判處22年、其中5年可以易科罰金,戴啟川18年,其中4年可以易科罰金, 強冠公司則再處罰金1億2000萬元、並且按照新制,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4275元、郭烈成維持原判12年,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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