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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男子涉嫌肇事逃逸 員警積極追查還原真相

▲警方積極循線追查,及時還原交通事故現場的肇事真相,讓報案人徐姓男子相當感謝警察的主動熱心協助,給他一個公道。(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警一分局交通分隊據報,一名徐姓男子稱8月20日騎乘機車行經東區林森路地下道機車道,見前方有一名不詳男子騎車沿林森路迴轉車道逆向行駛,致他發現危險煞車而失控自摔受傷,雙方車輛雖未發生碰撞,但該名違規男子自行駛離現場,涉嫌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嫌,警方循線將涉案人李男通知到案,全案依肇事逃逸罪嫌移請偵辦。

警方說,市警一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施佑宗依,依徐姓男子之指控及其相關線索持續追查,因而發現該部涉嫌肇事逃逸之車輛,並循線通知涉案駕駛李姓男子於8月24日到案說明,雖李男辯稱雙方未發生碰撞而擅自離去,然警方認為李男行為涉嫌違法,全案偵訊後仍依涉嫌肇事逃逸罪嫌移請偵辦。

因警方積極循線追查,能夠及時還原交通事故的真相,讓報案人徐姓男子相當感謝警察的主動熱心協助,給他一個公道。

市警一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方志清表示,交通事故的認定並非以碰撞為必要,兩造雙方若顯有相當因果關係,車主就算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通常這種狀況包括了為閃避違規車輛、突然變換車道、起步沒有注意前後來車,導致其他人發生車禍,如果車主沒有留在現場,這些都算肇事逃逸,因此即使沒有實際碰撞,警方仍會依因果關係處理。他呼籲市民朋友「遵守路權,你我安全」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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