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敬群1日說明住宅法修正草案內容。(圖/直播畫面)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住宅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院長林全表示,為推動安心社會住宅政策的配套,打造高品質、無障礙的住宅環境,達成總統所宣示8年內辦理20萬戶社會住宅的政見,本案將列為政院的優先審議法案。
「住宅法」於民國100年12月30日公布,並自公布後1年施行。內政部指出,為因應國內社會及經濟情勢快速變遷,並兼顧有效落實相關住宅政策及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權利,因此擬具「住宅法」修正草案。院長並指示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尋求支持,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住宅法大幅度重新翻修,未來主要政策包括降低社會住宅土地成本,以長期租用方式改善地方政府壓力、以都更或容積獎勵等多元方式取得社會住宅、地價稅與房屋稅適度減免、名列中央地方住宅基金來源。
法條上,採取包租代管善用空餘屋,並將房東租金所得稅減免法制化,租金收入跟服務費用免徵營業稅。同時,強化住宅業務組織能量,增訂住宅專責法人或機構、主管機關成立住宅審議會設立法源。
另外,外界最關心的,就是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維持30%,租金計算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結合社福支援,改善國人居住品質,包括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與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提供正確透明住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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