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展辯稱,刀具店老闆錯拿成別人的剁骨刀給他。(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56歲的鐵板燒廚師吳志展,因砍殺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13刀被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不過,他曾辯稱,事發當天前往刀具店拿磨好的刀時,老闆錯拿成別人的剁骨刀,並非故意要用有巨大殺傷力的刀行凶。
吳志展8月2日下午4時許前往溪頭街,卻發現違停在紅線上的貨車夾著6張罰單,氣得對在現場開單的警員張家逢大罵「我真的很想把你切下去」,最後甚至拿出車上的剁骨刀狠砍13刀,大量失血導致張員一度住進加護病房。
▲▼吳志展交保後曾下跪道歉。
新北地檢署昨日(5日)依殺人未遂罪將吳志展提起公訴,不過,他在調查期間曾辯稱,自己當天去刀具店拿磨好的刀,老闆卻錯拿成別人的剁骨刀給他,當時他一時衝動、腦筋一片空白,並沒有殺人犯意也不是故意要用殺傷力的刀砍警員。不過,刀具店老闆否認並證稱,如果真的給錯刀怎麼可能只有一個人抗議。
此外,檢方也認為,吳志展當任廚師多年,不可能不知道剁骨刀對人體的傷害有多大,也不可能認不出刀的種類,加上他拘提到案前還躲在家中拒接電話,甚至不肯開門長達50分鐘,除了有抗拒拘提、失聯逃亡之虞外,也有殺人犯意,依法起訴同時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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