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嫌在高雄搶劫後逃往越南,隱姓埋名6年還是被警方遣送回台。(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刑事局昨天自越南引渡1名林姓嫌犯回台,林嫌2010年時與兩名同夥在高雄市橋頭區搶劫檳榔攤遭警方逮補,並在交保期間棄保潛逃至越南藏匿,在昨天下午5點時許抵台。
2010年7月19日,林嫌與另外2名嫌犯共組強盜集團,在高雄市橋頭區持槍搶劫檳榔攤後逃逸,不久後就遭到警方逮捕,高雄地檢署最後以強盜罪嫌將3人起訴。
不過林嫌趁著法庭交保期間,在2011年8月棄保搭機前往越南,並在越南平陽省1間養豬場隱姓埋名賺取微薄的生活費,外交部移民秘書以及刑事局警務秘書與越南移民局積極聯絡,終於將林嫌緝捕到案,並在昨天下午5點15分抵達台灣,下機後林嫌就被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刑事局表示,我國與越南再2011年間就簽訂「臺越合作預防籍打擊犯罪協定」,截至今年初已經遣返了8名潛匿在越南的通緝犯,未來還是會積極的查緝海外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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