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員警與「瑞莎」約在南港區的探索汽車旅館性交易。(示意圖)(圖/記者李鍾泉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昨天晚間11點時許,南港分局進行酒駕取締以及擴大臨檢的勤務,玉成派出所在轄區內的「探索汽車旅館」,查獲新北市警局1名林姓員警買春,最後被依社維法開罰1500元以及行政處分記過2次、申誡1次,並列為需關懷輔導對象。
新北市汐止分局橫科派出所1名年輕的林姓員警(24歲),在6日晚間勤務結束後接到LINE應召站傳來的訊息寫道:「今天美女有優惠,可折1000-2000元」,由於勤務剛結束林姓員警想要放鬆一下,就跟應召站約在台北市南港區的「探索汽車旅館」。
應召站通知化名「瑞莎」的陳姓女子(23歲)前去應召,2人經過一番翻雲覆雨後在11點時許結束激情,陳女從摩鐵內走出時,卻遇上玉成派出所的員警臨檢,陳女遇到員警時支吾地說不出話,隨後在員警的要求下就到陳女剛剛服務的房間臨檢。
這時林姓員警才剛洗完澡從浴室出來,遇到自己人時他也緊張得說不出話,玉成派出所員警這時看到椅子上有深藍色的制服褲以及皮鞋,就問:「你是不是警察?」,林姓員警才說:「學長,我是橫科所的」。
玉成派出所就依規定通知汐止分局督查組以及玉成派出所所長前來領人,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林警、陳女各開罰1500元,而林警身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遭行政處分記過2次,另外因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記申誡1次,同時遭列為關懷輔導對象,而林警的主管也因為督導考核不確實,遭記申誡1次。
擴大臨檢抓到自己人 年輕警摩鐵「叫雞」遭記過
ET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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