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因為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後方駕駛檢舉。(示意圖/記者柳名耕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2015年8月中旬,1名陳姓駕駛行駛在台北市街道時,因為沒有打方向燈,遭到後方駕駛擷取行車紀錄器,並向警方檢舉,而陳男收到罰單後就向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其中蕭姓女承辦員卻因為作業疏失,把檢舉人的資料寄給遭檢舉的陳男,檢舉人因此遭到騷擾,而承辦員也被地檢署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偵辦。
去年陳姓駕駛在台北市開車變換車道因未打方向燈,遭到後方駕駛檢舉,被開罰600至1800元的罰鍰,陳男不滿便向北市交通裁決所申訴,不料1名蕭姓承辦員因為作業疏失,把檢舉人資料寄給被檢舉的陳男,陳男就依資料騷擾檢舉人。
檢舉人覺得納悶,為何資料會外洩就向警方抗議,警方調查後發現居然是裁決所的承辦員出包,就向上提報,蕭姓承辦員最後被廉政署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送辦,經檢察官傳喚蕭女釐清案情後,蕭女也坦承疏失,檢察官認為蕭女非故意便予以緩起訴,不過蕭女還需繳交5萬元的罰金。
檢舉人遭被檢舉人騷擾 原來是裁決所承辦員出包
ET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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