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抓寶的梁女。(圖/記者謝侑霖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38歲梁姓母親日前深夜2點多為了抓寶可夢,竟酒駕出門,被員警攔查實施酒測時,還淚眼汪汪哭訴「我是好媽媽欸!」求員警放過她,但因酒測值達0.24MG/L,仍被開單扣車。
梁女已婚育有一子,日前在家喝完紅酒後,深夜2點多趁老公跟小孩熟睡之際,酒駕出門抓寶可夢,但發現有員警騎著機車巡邏時,便心虛把自小客違停在向上、大觀路口,希望閃過盤查,但還是被發現。
▼梁女喝水。
陳姓員警上前要求梁女下車實施盤檢時,馬上就聞到酒味,因此依規定實施酒測,沒想到對方竟哭了起來,聲稱「我是好媽媽欸!因為要加寶可夢經驗值,才會酒後駕車出門」等等,希望他能裝做沒看到,不過仍測得酒測值達0.24MG/L,雖驚險免逾0.25 MG/L觸犯公共危險罪門檻,但仍須開罰單扣車。
警方表示,依照法律規定,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15 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處駕駛人新臺幣1萬5千元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大墩派出所所長周景彬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才是安全回家之道,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行「醉不上道」,才能保障自己及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
● 《ET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梁女最後還是接受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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