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於今年3月間突然持鋸攻擊清潔員,事後稱「蟑螂也是生命」。(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患有憂鬱症的23歲游姓男子,於今年3月間持鋸砍傷一名正在進行消毒工作的黃姓清潔員,造成其手腕骨折、肌腱斷裂;事後,他向警方供稱,覺得「蟑螂也是生命」,被撲殺很可憐,才會攻擊對方。新北地院審酌,游男應屬一時情緒失控,且雙方已和解,於日前依妨害公務罪判處7月、緩刑2年,須接受精神治療;可上訴。
新北環保局外包廠商的黃姓清潔員於今年3月29日中午,在樹林區太元街與中華路交叉路口,執行消毒工作時,突然遭住在樓上的游男持鋸砍殺,還說「蟑螂也是有生命的,你要殺牠,換我殺你」,造成其左手腕手腕骨折、肌腱斷裂;犯案後,游男隨後逃逸,一旁工作人員見狀立即騎機車追上將他撞倒,和警方聯手將他制伏。
事後,游男辯稱,他認為「蟑螂也是生命」,被撲殺很可憐,且不希望無辜蟲蟻生命死亡,所以才拿鋸子阻止消毒,想打掉消毒機,並非要殺人;游母也證稱,從小便教導兒子要愛護動物,所以他只要見到路邊有死亡的貓狗,都會膜拜後埋葬。
新北地院認為,游男應是一時情緒失控才持鋸子揮擊黃男,且多數攻擊均集中於告訴人手中所持的消毒機,僅有左手受有防禦性傷害,因此難認被告殺人動機,且被告患有環境適應障礙、憂鬱情緒、邊緣性智能等問題,另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於日前依妨害公務罪判處7月、緩刑2年,須接受精神治療;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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