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後態度不佳 一銀盜領案安卓斯3人各遭求處12年徒刑

▲安卓斯、米海爾、潘可夫3人,遭北檢分別求處12年有期徒刑。(圖/記者孫曜樟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第一銀行盜領案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檢方認為,本案是國內首見跨國有組織犯罪,安卓斯等3人又為組織核心分子,犯後態度不佳、避重就輕、飾詞狡辯,各量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安卓斯3人也在下午被借提到法院,進入移審庭。

台北地檢署以不正當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無故利用電腦系統漏洞侵入他人電腦罪、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無故以電腦程式干擾他人電腦與相關設備罪,以及製作但腦程式妨害使用罪提起公訴。

檢方認為,此案由多國罪犯組成國際性有組織犯罪集團,侵入銀行電腦系統、植入惡意程式遠端遙控,是台灣首見智慧型犯罪模式,對國內金融秩序造成嚴重擾亂、破壞,造成國人極大恐慌。又集團成員人數多、計畫縝密、分工細密,犯案後又再度侵入電腦進行滅證。

而安卓斯與米海爾、潘可夫被受命入台處理贓款,期間安卓斯不斷變裝、遷移居所、變換交通工具、丟棄手機;米海爾和潘可夫則負責和「車手頭」巴比接頭,幫忙安排交通、提供資訊,足見3人皆為集團核心分子無疑。

法務部也在下午召開記者會,表揚第一個揭發、中斷車手盜領行為的蔡姓夫妻檔。法務部長邱太三致贈「義行可風」金馬琉璃獎座。蔡先生謙虛的強調「我們只是盡了國民應該做的,真正比較厲害是警員和檢察官,我們只是小小的打了一通電話,所有的功勞都應該歸功於他們。」

▲法務部長邱太三致贈「義行可風」金馬琉璃,給熱心報案揭發一銀盜領案蔡姓夫妻。(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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