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快報/何謂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 

▲台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資料照/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劉俞讌/綜合報導

號稱今年第一強颱莫蘭蒂前腳剛走,隨後中颱馬勒卡也跟進,有鑑於南台灣災情慘重,北部及東北部各縣市首長不敢掉以輕心,紛紛於16日開設災害應變中心並坐鎮指揮防颱工作,而雙北則於晚上提升至一級開設。至於何謂一、二級開設級別,中央與地方各訂有不同辦法處理災害預防或應變措施。

面對各項災害的預防、應變措施以及及時掌握災害的狀況,中央開設時由1人擔任指揮官,並有其他1至5人協助指揮,而若指揮官認有必要時,得請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協助協調整合災害應變事宜。

但災害因性質有異,各有對應業務主管機關,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自開設後,由主管機關首長擔任指揮官,如此次颱風來襲,自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警報,經研判有開設二級之必要,開設後將由內政部長擔任指揮官。

目前明列於該要點中的「災害」有14種,分別為風災、震災/海嘯、火災/爆炸災害、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寒害、土石流災害、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礦災、森林火災。

而以上災害當中,僅遇風災與水災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規模有分級,並由主管機關研判,情況輕者以二級開設,情況趨於嚴重者則提升至一級開設。

若以颱風為例,二級開設時機為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後,經內政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至於一級開設,則是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預測颱風暴風圈將於十八小時內接觸陸地時。

至於各地方的災害應變中心開設級別與作業辦法,則是依地方政府自治法規辦理,以台北市為例,一級開設是由市長兼任指揮官,二級則是指揮官由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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