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遠傳電信以債權持有方式間接入主中嘉案,由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表明「不會重審」,遭時代力量立委批評「失望透頂」。NCC19日表示,當初審查這個交易案時,是針對遠傳有沒有可能實質控制中嘉經營權為審查重點,同時也以附負擔有條件核准這項案子,若發現新的違法情事,會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規定重新嚴格審查,倘若出現違反附負擔的行為,情節嚴重甚至可廢止這項交易案。
有關遠傳電信以債權持有方式間接入主中嘉案,NCC今年一月二十七號以20項附負擔方式有條件核准這項交易案,其中有一項是要求公司債持有人不可以實質控制被投資事業,也就是遠傳不得介入中嘉的經營權。
▲遠傳「以債入股」中嘉,時代力量立委反對到底。(圖/時代力量提供)
對於時代力量的立委指責馬政府時期的NCC,趁新國會上任前火速允許遠傳入主中嘉,新國會就任後,經濟委員會和交通委員會更作成決議,要求NCC重審,但NCC卻表明不會重審中嘉案,讓人失望透頂。
NCC19日強調,當初審查這個交易案時,是針對遠傳用「以債入股」的方式,有沒有可能實質控制中嘉經營權為審查重點,而為防範這種情形發生,NCC更以附負擔方式進行約束,目前仍會持續蒐集事證,若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會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規定重新嚴格審查,倘若出現違反附負擔的行為,情節嚴重甚至可廢止這項交易案。
NCC表示,這個案子的投資架構和投資內容,本屬經濟部投審會的職權,當然NCC也會持續透過管道了解資金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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