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破獲販毒案,緝獲吳姓男子等3人,起獲海洛因62.5公克、安非他命1456公克、磅秤、分裝袋、作案用手機等贓、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地檢署指揮台南市警方與海巡署人員破獲販毒案,緝獲吳姓情侶等1男2女,起獲海洛因62.5公克、安非他命1456公克、磅秤、分裝袋、作案用手機及疑似販毒所得43萬8000元等贓、證物,訊後吳、王2人羈押,吳女30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指出,10天前南檢接獲檢舉指出,吳姓情侶檔及其友人共同在台南市仁德區、安定區及高雄市楠梓區等地,販賣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乃立即分案由緝毒專組檢察官林容萱,指揮台南市刑警大隊、善化分局及海巡署海巡局台南第二機動查緝隊等單位深入調查。
經長期布線蒐證,見時機成熟,乃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分於9月19日、20日,在台南市仁德區、安定區、七股區及高雄市楠梓區多處,同步執行搜索,查獲37歲王女、37歲吳男及36歲吳女等3人,涉嫌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循線查獲9名購買毒品施用者,並扣得毒品海洛因62.5公克、安非他命1456公克、磅秤、分裝袋、作案用手機及疑似販毒所得新台幣43萬8千元等贓、證物。
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吳姓情侶檔及王女等3人均涉犯毒品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隱匿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審理後裁定吳男與王女羈押禁見,吳女則諭知以30萬元交保,檢察官並將循線持續向上追溯毒品來源管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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