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大橘子」、「斑斑」遭虐殺案召開言詞辯論庭。檢察官認為,陳皓揚虐殺手法殘忍,雖然的確有心理方面問題,並經台大醫院提出心理評鑑報告,但兩相權衡,認為所犯2案應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
▲陳皓揚(灰色帽T低頭者)走出法庭,遭到不少愛貓人士怒罵。(圖/記者李毓康攝)
由於是最後一次開庭,陳皓揚特別向檢察官、法官說了不少話。他表示,第二次犯案後,有感受到養貓人對貓的情感,傷害貓的同時,也傷害了養貓人。而他周邊的親友,也很關心他的狀況,不會對他失望、傷心,因此他深深體認,對於自己心理上的疾病「會主動去面對,要用正面的態度解決,不能逃避。」
至於被檢察官分別求處6個月有期徒刑,陳皓揚表示「我現在有主動到台大醫院治療,也遭到台灣大學退學處分,這段時間連周遭朋友也受到極大輿論壓力,希望法官可以考量這些,減輕刑期。」全案定在10月13日下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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