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7公有停車場未以半小時計費 一年多收市民82萬。(圖/停車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府2013年宣布,公有公營、公有民營停車場統一以每半小時制計費。但市議員戴錫欽質詢時指出,至今仍有17個停車場仍以舊制1小時收費,粗估每年未停滿半小時而多付1小時費用的車主,約4萬輛 ,共計損失金額達82萬元。
戴錫欽調閱交通局統計資料指出,北市94個公有民營停車場中,仍有17個停車場維持以每一小時計費,佔總比18%;另外,827個私人民營停車場中,也有779個以小時計費,佔比94%。
戴錫欽指出,17處維持舊制收費的停車場,每年平均約有4萬輛車停不到半小時,卻要繳1小時的停車費,換算下來,政府每年超收約82萬元。因此戴錫欽批評,政策宣布已3年,一市兩制的收費狀況遲遲未改,實在不能接受,要求市府盡速統一收費標準。
交通局長張哲揚則回應,由於部分停車場當時的合約尚未到期而沒換約執行,目前會釐清17個以一小時計費的停車場合約狀況,並要求到期業者更改收費標準,才續發停車場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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