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從判決顯示 王令麟從未曾涉及任何掏空案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圖/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29日上午獲悉遭指控的利用立委身分推動修正公司法掏空亞太固網案部分,終獲高院判決無罪定讞後,除感謝司法終於還他清白外,另擬具無罪定讞聲明稿放在個人的部落格,強調本案歷經3年審理終於沈冤得雪,未來將投身公益,回饋社會。

王令麟的委任律師謝協昌上午表示,外界誤以為王令麟在力霸案中涉及掏空,事實上經過法院歷審調查證明,王令麟是因兼任家族相關企業的董事職務時,例如因未出席董事會事後簽名而涉犯偽造文書,從未曾實際參與力霸案的犯罪行為,外界根本誤解了,王令麟從未因掏空遭到判刑;至於本件亞太固網購買公司債的行為,謝律師說,所有曾經擔任亞太固網的董事,沒有任何一位被依背信判處有罪定讞,更何況只是掛名亞太固網董事身分的王令麟,謝律師說,家族有犯罪,並非必然所有家族成員都一定犯罪,二審的判決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王的另位委任律師薛松雨則說,檢方原來的起訴內容只是描述背景,指「適巧」公司法修正通過,王又曾如獲甘霖,因此起訴書從未曾將王令麟當成被告,之後,高院又罕見的要補充判決,創下司法怪例;薛律師說,本案檢方上訴指控王推動修法存在很多錯誤,包括公司法的修正是行政院的版本,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本案時,王是財政委員會的委員 。

薛律師說,修法的時間序已經很清楚了,根本無涉犯罪,更何況,立法的對與錯,絕對不是法院可以審酌的,他以開放陸生來台的修法為例說,總不能因為立委修法讓陸生來台,後來因為有陸生在台犯罪殺人,參與修法的立委則要共同擔負殺人共犯的罪責,立委修法之後遭到濫用,如果參與修法的立委成了共犯,如果這樣可以成立,豈不天下大亂。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