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指控陳、吳2名房客侵占。(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又告房客侵占!張淑晶指控,陳姓及吳姓2名房客侵占租屋處的電視、遙控器等物品,還弄壞馬桶、天花板的設備,且不繳房租,並附上套房遭破壞的照片佐證。不過,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張淑晶提供的照片和原始屋況照「格局不同」,加上並未拍到遭破壞家具的對比,因此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2名房客。
張淑晶控告34歲的陳姓房客及30歲的吳姓房客,分別在今年4月及5月向她承租位於新莊的套房,並約定每月租金1萬5千元、押金3萬,沒想到事後不但沒繳清房租,還侵占電視、遙控器及門禁卡等物品,房間內的天花板被戳洞,櫃子及地板還有釘釘子,馬桶、洗手槽等設備則是弄到堵塞,屋內到處都是垃圾。
▲張淑晶上月才因員工裝冷氣摔死被判刑7個月。
雖然陳姓房客傳喚未到,不過,吳姓房客則向檢方表示,自己已經繳交1萬5千元的租金給張淑晶,之後因涉及毒品案被捕一直羈押於桃園看守所,並非故意不繳房租,且當時被警方從租屋處帶走時房內還很整齊,至於遙控器一開始就已經壞掉。
檢方認為,張淑晶雖然有提供房間照片佐證,但照片與原始屋況照有所差異,不只拍攝角度不同,就連房間格局都不一樣,加上沒有拍到馬桶、洗手槽等設備遭破壞前的對比,難以證明陳、吳2名房客有破壞行為,且吳是因為被捕才無法繳房租,因此4日偵結將2人名房客處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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