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躲騎樓電擊夜歸女襲胸 摸完又摀嘴繼續電被判4年

▲女夜歸遭襲多次電擊、襲胸。(圖/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 /台北報導

夜晚回家真的要留意週遭,一名有竊盜、詐欺前科的吳姓男子凌晨拿著電擊棒躲在騎樓內,後來看到夜歸女子經過後,就衝上去電人,再加以襲胸,但眼看被害人沒有暈過去又不斷大聲喊叫,他竟繼續電擊,直到女子奮力掙脫,全案經過上訴至最高法院後仍被判4年定讞。

據判決書,家住在土城的小美(化名)前年某日凌晨回家,獨自從捷運站走到住家騎樓,但拿出鑰匙準備開門時,卻突然看到右邊冒出電光,隨後就有一名高瘦的男子衝過來電她腹部,並在拉扯過程中遭到襲胸,然而極力反抗、呼喊後,卻又被摀嘴持續電擊,幸好她強忍疼痛掙脫,才讓惡男逃跑,沒有受到進一步侵害。

由於小美在歹徒逃跑時,記住其側臉與衣著特徵,警方也透過監視器成功逮到吳男,不過他堅稱當時只是在尋找朋友「阿順」喝酒的店家,雖然確實有經過事發現場附近,但沒遇到被害人,更沒猥褻夜歸婦女,反指控小美只有看到歹徒約3秒鐘,就從照片中指認出人,應該是眼花或是被警方誘導。

對此法官認為,小美並不認識吳男,沒有誣陷的動機,更沒有對吳男求償,而吳男說在找的店招牌非常明顯,卻繞遠路,又始終說不出來到底「阿順」是誰,認定是推卸之詞,因此最高法院日前維持一、二審判決,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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