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混血少女害自殘 鄭男:國外打招呼的正常方式

▲鄭姓男子涉嫌性侵友人13歲女兒,他否認犯行並反告對方。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鄭姓男子被控2年前性侵、猥褻一名混血少女,士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被害人父親另提告民事求償500萬元;鄭否認犯行,認為是「國外打招呼的正常方式」,反控少女父親為錢誣陷,已提告妨害名譽。

根據檢方起訴,鄭家堯(47歲)因運動嗜好而結識被害人父親,鄭常到對方家中作客;2014年2至4月間,他多次在自宅、少女住處撫摸親吻被害人胸部,甚至要求性交、口交。

少女滿14歲後,鄭開車載她到宜蘭礁溪某溫泉酒店,再度發生性行為;後來被害人將實情告訴同學,且情緒會突然失控,學校通報她有自殘傾向,父親得知女兒遭友人侵害,除提告外並求償500萬。

鄭男否認犯行,辯稱未與少女獨處,至於擁抱、親吻等都是國外打招呼方式;不過,檢方根據相關證詞、勘驗鄭男身體特徵,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全案由士林地院審理。

鄭家堯2010年間與藝人林依晨交往,對於男方爆出性侵少女醜聞,她昨天透過經紀人回應,「很多年未跟鄭先生聯絡」;許多網友則砲轟「關林依晨什麼事」,沒必要扯出2人多年前交往的舊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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