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怡霈11日到士院開庭。(圖/記者張曼蘋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吳怡霈去年8月20日上午開白色BMW愛車經過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右轉218巷時,與騎車雙載的廖姓女子及陳姓女子發生車禍,導致前者多處挫傷,後者則整口牙幾乎斷光,因此被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不過全案在11日下午達成和解,吳怡霈將在本月31日前分別賠償廖女9萬7515元和陳女81萬7622元,扣除她已先行替陳女代墊部分醫療費,還要再賠77萬9436元。
全案雙方已針對和解事宜進行多次協商,終於在上次開庭後的洽談中達成共識,11日於士林地院完成和解筆錄,本案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即撤回,而刑事部分則等吳怡霈給付完成,被害人將另外具狀撤告。
吳怡霈曾表示,無論最後鑑定結果如何「2個小女生住院,我都希望賠償對方」,也說車禍「當時全身發抖,快嚇死了」,事發後那陣子都坐計程車,或是請親友接送,不太敢開車,也不敢經過事發路口,更曾經卡在路口3分鐘。
▼吳怡霈曾透露車禍對她產生巨大陰影。(圖/取自吳怡霈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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