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再議 董座陳柏廷等8人不起訴理由曝光!

2016年10月11日 23:11

▲八仙塵爆共造成15死483傷。(圖/資料照/記者陳明仁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2015年6月新北市八仙樂園發生塵爆意外,造成15條人命、483人受傷,士林地檢署調查後,只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了粉塵派對主辦人呂忠吉,八仙樂園董座陳柏廷等8人則不起訴,由於被害人及家屬不服,聲請再議,全案重新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士林地檢署今偵結,再將8人不起訴。

檢方認為,被告陳柏廷、八仙總經理陳慧穎及八仙總監林玉芬雖有出租場地給呂忠吉舉辦「彩色派對」,但關於派對的籌辦、外包廠商、人員聘雇、票價訂定、行銷及活動流程等均未參與,非屬消保法所稱之「企業經營者」;且事故發生前,陳柏廷、陳慧穎及林玉芬等3人無法預見彩色玉米粉會發生塵爆,另活動場地雖非屬觀光地區及觀光遊樂業執照範圍,但此部分違反觀光業中央主管機關發布命命,應屬行政機關裁罰範疇。

至於其餘被告,檢方指出,瑞博國際掛名負責人周宏瑋、東世多媒體負責人邱柏銘、呂忠吉友人沈浩然、彩色派對工讀生盧建佑、彩色派對特效人員廖俊明並非主辦人,亦未獲告知彩色玉米粉有粉塵之危險、硬體設備應與彩色玉米粉為適當區隔,難認被告在法律上具有任何注意義務或有注意能力,因此無過失責任。

八仙樂園塵爆意外造成15人死亡、483人輕重傷,士檢偵查後只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了呂忠吉,認定當時的爆炸,是因為現場粉塵接受高溫電腦燈引燃,和場地沒有關係,因此包括陳柏廷、陳慧穎、林玉芬等8人都不起訴;由於被害人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仍有事證待釐清,今年4月聲請再議獲准,全案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近半年,今天二度將8人不起訴。

▼董座陳柏廷等8人今仍不起訴。(圖/資料照)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