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開槍擊中郭男右小腿,戒護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45歲郭姓男子,12日深夜11時7分,騎一部註銷車牌機車、未開大燈,因形可疑被台南市警五分局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警員翁誌晧2員盤查時,除拒絕盤查,並持長達26公分尖銳鑽子企圖攻擊員警,經李所長對空鳴槍示制止未果,朝郭男右小腿開一槍,郭男才停止攻擊,經送醫無生命危險,市警局表示,員警用槍符合比例原則。
▲警方起獲郭男所持的疑似打壁機的26公分鑽子。(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警五分局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警員翁誌晧等2員,共同擔服10月12日22至24時巡邏勤務,於23時7分許在台南市北門路2段547巷62號前發現一部行跡可疑重機車,未開啟大燈且是註銷車牌,即趨前攔查,未料45歲郭姓嫌犯(有毒品、竊盜、傷害及3次妨害公務前科)除拒絕盤查,且至該機車置物箱取出一把26公分疑似尖銳長鑽,意圖攻擊執勤員警,並且還張開雙手挑釁「開啊!開啊」。
郭嫌經所長李旼暾嚇阻不聽,李所長對空鳴槍一發示警制止無效,郭嫌仍持續趨前逼近員警意圖攻擊,在無法確認郭嫌其身上是否持有其他武器當下,李所長即朝郭嫌非致命部位右小腿方向射擊一槍,郭嫌始停止攻擊行為。
▲警方將郭男送醫就治。(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員翁誌晧上前負責警戒並予以逮捕上銬,始發現嫌犯右小腿中彈受傷流血,翁員予以按壓止血,並通報勤務中心、呼叫救護車前來送往成大醫院救治,並派員戒護,嫌犯目前無生命危險。
台南市警五分局指出,本案所長李旼暾基於急迫需要,依據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制止,而後逮捕嫌犯,使用警械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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