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兩情相悅?北部一間公立高中的張姓班導,被控和班上16歲女學生小芬(化名)大搞師生戀,還發生親密行為。事情爆發後,小芬的父親氣不過向校方檢舉,怒批張男「不配為人師表」。校方介入調查並解聘張男,張男不服表示,是少女主動告白,他只錯在沒有拒絕,所作所為並非性侵。
▲男女嘿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取自網路)
《自由時報》報導,張姓班導長相出眾,加上多才多藝,深受班上女同學歡迎。但他跟小芬來往後,雙方越來越親密,獨處時甚至會牽手、親吻,造成小芬課業退步,此事也在校內傳開,被小芬的父親間接得知。
得知女孩愛上班導,小芬的父親非常憤怒,提出檢舉要校方進行調查。校方發現事態嚴重,立刻由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認定張男雖不構成性侵,但他和小芬交往產生師生戀,已經違反倫理並逾越師生分際,因此將張男移送教評會。
今年一月,教評會決議將張男解聘,一年內不得再任教。張男表示不服,並主張雙方兩情相悅,「我錯在沒有直接拒絕她」,而且是女生先告白,行為不構成性侵或霸凌,不應該遭到解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張男默許和女學生的曖昧情感,雙方交往達數個月,而且也發生親密行為,直到在校內傳開才曝光;此舉已逾越師生分際,校方解聘有理,因此判張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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