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法官因性騷擾撤職。(圖/達志/示意圖)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陳姓法官因性騷擾陳姓女助理,遭撤除職位、轉任。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指出,法官去當其他公務員,其他公務員性騷擾,難道是當死老百姓嗎?
針對法官撤職後,還能轉任公證人、公設辯護人等職務,李茂生表示,法官性騷擾去當其他公務員,那麼其他公務員性騷擾的話,難道是下一等級的去當死老百姓嗎?真正階級歧視的不外乎司法機關。
陳姓法官2012年起對陳女強吻、傳情書,由於掌握女方續聘的權力,多次得逞;陳女前年無法忍受,在臉書貼文「我不想再收到信不行嗎」,事件才曝光。據了解,陳姓法官如果轉任公證人等職務,儘管月薪降低6萬元,仍可領10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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