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基金會調查,仍有三成五的國中生在學校被體罰。(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19日)公布一項最新調查,發現有三成五的國中生(35.4%)、二成七國小生(27.8%)在過去一年曾受過教育部明定禁止的體罰其中一項,包括打或同學互打、維持固定姿勢一段時間、持續做某種特定動作、罰站超過一個小時或累計超過兩個小時。
2006年12月教育基本法明定禁止學校體罰學生,但實際上教育現場仍有許多學生遭受體罰。教育人本基金會今年訪問全台178所國中、178所國小各1068位學生,調查104學年度的體罰和處罰狀況。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公布體罰問卷調查。(圖/記者蕭玗欣攝)
調查顯示,禁止體罰上路十年,但今年度國中體罰率比2012年上升近五個百分點,國小體罰率上升三個百分點。在四種體罰中,國中生最常受到體罰類型是做某種特定動作(例如:交互蹲跳、起立蹲下、爬樓梯等)比例高達二成(20.6%),其次則是罰站(17.4%);國小生最常受到的體罰則是罰站(15%)。
調查也指出,曾看過或受過體罰項目以罰站為高,國小有三成三、國中有三成二,而被老師打、持續做某個特定動作等體罰狀況在2016年對比2012年有上升趨勢,其中持續做某種特定動作,如交互蹲跳等,國中小平均上升一成多。
另外,在被老師打的原因中,今年國中和國小最高選項都是「學業不符合老師要求」,其中國小有五成六學生因課業未達要求被老師打、國中則有高達六成八的比率,相較2012年的調查結果,國中小都是「違反班規或校規等規定」最高,其次才是學業未達要求。
教育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目睹暴力也是暴力」,校園體罰的嚴重性不是只有受害者本身,連看到的學生都會受影響,影響的可能是他身邊所有人,而且心理的傷害時間將持續更久。
立委吳思瑤表示,禁止體罰修法上路已經十年了,雖然體罰率已從19991年的八成剩到現在兩成,「但是我們應該反省,為什麼沒有降到零體罰?」應該要勇敢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但從過去統計數字來看,大多是記個申誡,會被解聘和不續聘卻只有個位數,相對目睹體罰和遭受體罰的學生實在是不痛不癢!
吳思瑤也說,現行教師輔導管教辦法仍容許教師一般管教措施,包括口頭糾正、調整坐位、書面自省、體能活動和靜坐、罰站反省等,「就教育部自己的行政規章就能排除體罰,為什麼現在還允許學生被罰不准下課罰站不准上廁所?」,教委會將繼續朝修法方向前進,給教育部更大壓力。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2012年12年國教還沒上路,2016年已經上路3年了,但「課業未達要求」反而成為體罰的主要原因,代表國中會考仍未改善學生課業壓力,應該要推動完全免試。
謝國清也表示,身為一個家長他很訝異,都已經十年了,到底師培在做什麼?為什麼都不關注法令規定,學校的校長和老師為什麼不注意這件事情?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楊國隆表示,教育部每年都有針對校園體罰做問卷調查,問學生是否曾在學校被老師打過?或被罰過做特定動作做加護蹲跳,都有逐年下降趨勢,但今年結果的確有比103年提高一點,之後會在找地方政府開會研究是什麼原因,並加強改善。
楊國隆也說,教育部在任何會議都會要求老師用正向、鼓舞的方式,可能老師和孩子互動方式尺寸沒有拿捏好,或者愛之深責之切,不過這都不應該作為體罰的理由,站在老師立場應該容忍孩子有犯錯的空間,讓他知道錯在哪裡,讓他知錯在哪裡,體罰的方式只會造成身體傷害和自尊心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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