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洪姓男子赴北檢按鈴申告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5年前擔任記者時報導不實,卓冠廷21日表示,此案應是對於他在擔任記者時的報導內容,該報導有明確消息來源,且經必要之查證,多家媒體均刊登該報導,新聞報導必須符合公共利益,應屬新聞自由的範疇。
卓冠廷5年前擔任《自由時報》記者時,曾以「竹聯辦海洋音樂祭 狠榨飯店數百萬」為題,報導該音樂祭的主辦單位為竹聯幫,而其中一名洪姓男子因槍砲案被判刑4年4個月遭通緝,事隔多年,洪姓男子21日上午10時30分許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
對此,卓冠廷強調,5年前身為一名記者,該報導有明確消息來源,且經必要之查證,多家媒體均刊登該報導。卓冠廷同時也發表聲明表示,執行報社交付之任務,他以認真嚴肅的態度看待該工作,希望揭露真相、為公共利益發聲,他尊重當事人提告的權利,但事隔5年此時提告,令人驚訝與遺憾,也不知是否有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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