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ˇ
新北市48歲程姓男子和35歲孫姓友人日前想釣魚,竟突發奇想「划獨木舟」出海。巡邏的海巡隊員見2人共乘獨木舟在海面垂釣,趕緊上前阻止,兩人事後得知,自己違規的行為可能要罰3萬到30萬不等,當場傻眼。
海巡人員22日下午執行海上巡邏勤務時,行經林口外海,意外發現有2名男子腳載著橘色三體獨木舟,悠哉地釣魚,且該艘獨木舟還加裝防護網,使另1人能共乘,但因重量不均,在海上仍相當不穩,看起來險象環生,海巡人員趕緊趨前勸阻,並將2人帶上船。
「有人跟我說可以我才下的啊!」成姓男子上船後一臉茫然,完全不知自己行為已違法,還說以為「是船都可以!」經了解,2人身上也沒帶任何證件,當天心血來潮想釣魚,於是將獨木舟改造成可2人共乘後,隨即出海垂釣,直到下午才在林口海域被發現。
根據漁業法規定,民眾要出海釣魚必須搭乘有相關證照的漁船,由於2人的行為已已違反漁業法第6條,事後帶回海巡隊偵辦,聽聞可能遭罰3萬至30萬,讓他們愣在原地。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漁業法將2人函送漁業局裁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