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留的字條。(圖/記者謝侑霖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用「以車換車」方式,先騎贓車到犯案地點,再把新偷的車騎走,還留紙條「要車,加賴」,附上通訊軟體LINE的ID,並強調Q是小寫,再以騎錯車名義要求對方匯款買遊戲點數,令被害人相當傻眼。
苗栗市及銅鑼鄉20至25日連續發生4起機車竊盜案、2起汽車財物竊盜案,因為犯案手法相當類似,警方認為應是同一組犯嫌所為,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後來發現歹徒偷車時會把上次偷來的機車棄置在現場,然後騎新偷的機車離去,並大膽留紙條寫下「要車,加賴,OOO1004q」,再以騎錯車名義要求對方匯款買遊戲點數。
被害人看到字條後,還發現歹徒特別提醒ID的Q是「小寫」,深怕因為誤解而加不到,讓他的啼笑皆非,後來變連同對方傳的簡訊和LINE的對話一同提供給警方調查。
▼歹徒後來就開始勒索。
警方經比對後,鎖定住在頭屋鄉的陳男,26日成功逮捕陳男,並起獲另1輛失竊的重型機車和失竊車牌,陳男供出另1名蔡姓男子共同犯案,目前人在苗栗醫院,便立即前往,沒想到蔡男親友看到警察出現,也立刻傳「快逃」、「警方來了」簡訊叫他逃跑,因此一度撲空,但經過仔細搜索仍在6樓廁所找到蔡嫌,並在醫院急診室旁尋獲另外1輛失竊機車,並起出失竊安全帽、安非他命吸食器等證物。
陳男與蔡男落網後,眼見無法狡辯,雙雙坦承犯行,訊後被依竊盜、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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