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場查獲的陳男與洪女。(圖/翻攝畫面,下同。)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48歲洪姓女子離婚後,為了獨自撫養3個小孩到傳播公司上班,並接受安排下海接客,雖然忍辱辛苦賺錢,但公司不僅對分還要再抽600元,日前被警方查獲後又堅稱這是她的個人行為,不過客人也指證歷歷,最後公司現場負責人及女會計也被移送法辦。
台中市第一分局日前獲報,指稱中區光復路一家300暢飲視聽KTV媒介性交易,提供「半套」及「帶出場」服務,經長期監控蒐證,日前凌晨前往搜索,當場查獲40歲陳姓男客和48歲洪女正在床上進行性交易,因此將2人帶回警局。
陳男供稱,是透過店家媒介後,才以4200元代價帶陳女出場性交易,不過店家卻矢口否認,強調賣淫是傳播妹的個人行為,跟公司無關,但由於客人指證歷歷,除了陳男及洪女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外,潘姓現場負責人及吳姓女會計也都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陳男在櫃台繳錢時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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