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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海巡隊查獲高雄市梓官籍「長」字號漁船,心存僥倖而利用暗夜視線不佳及海象惡劣之環境因素做為掩護,在高雄南寮海域違規拖網作業。(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海巡隊10039艇執行「護永專案」聯合區域聯防勤務,31日凌晨0時41分許,發現高雄市南寮外海1.9浬處有高雄市梓官籍「長」字號漁船,心存僥倖而利用暗夜視線不佳及海象惡劣之環境因素做為掩護,在高雄市南寮海域離岸3浬內海域違規拖網作業,海巡艇旋即進行蒐證、廣播告知漁船違規作業應停止作業、立即起網,惟因海象惡劣無法登檢,即全程拍照、攝影蒐證,逕行蒐證函送裁處。
經查「長」字號漁船係自高雄市蚵仔寮漁港安檢所,於30日23時48分報關出港,出海後隨即前往遭取締海域進行違規拖網作業,經 10039 艇錄影蒐證確認該船於公告禁止之海域進行作業,違規事證明確,全案以違反漁業法規定函送主管機關高雄市海洋局,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台南海巡隊指出,海巡署自105年07月開始為保護海洋、使生態永續,飭令要求所屬執行「護永專案」,台南海巡隊即積極配合所轄之台南市政府近海及漁港管理所、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及其鄰近之澎湖海巡隊、第布袋海巡隊等單位,以區域性聯防的方式,持續守護著台灣西部廣大的海域及其海洋生態;「護永專案」執行迄今,計取締有漁船違規拖網作業有9件15船、漁船違規蟹籠作業有3件3船,總計取締有12件18船次到案裁處,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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