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伸進衣服「捏鼻子」摸到胸 父3年猥褻國中女兒441次

▲受害少女向社工哭訴遭父親猥褻將近3年。(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父親離婚後與2名女兒同住,卻被就讀國三的長女指控趁睡覺時襲胸,3年來高達441次。對此,該父僅坦承在一次玩鬧過程中曾將手伸進女兒衣服內,為了捏鼻子才會不小心碰到胸部。新北地檢署不採信,並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受害少女在父母離婚後就與妹妹、父親同住,由於家裡只有一間房間有裝冷氣,3人有時會一起睡覺,後來妹妹想要一個人睡,就只剩下她和父親同房,沒想到自12歲(國小六年級)開始睡覺時就發現父親會摸她胸部,多次撥開反抗還是沒有改善。

後來因父親管教過當問題社工介入處理,這時已經就讀國三的少女才向社工哭訴遭父親猥褻。但偵訊時,該父頻頻否認犯行,表示自己與女兒們感情很好,長女又愛玩鬧,只有一次為了捏鼻子將手伸進衣服內才會不小心碰到胸部,這一切指控都是前妻為了爭孩子的監護權。

不過,檢方認為,受害少女明確指出父親每週大約會猥褻她3次,依此推算自2013年7月至今年4月已受害441次,且辯稱玩鬧卻將手伸進衣服裡並不合常理,因此不採信其父的說詞,1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受害少女及其妹妹已在事發之後被生母接回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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