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黃男利用女大生的信任,反過來威脅,相當惡劣。(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黃姓超商店員與女大生網友相約看電影,事後共宿卻偷拍女方洗澡,威脅發生關係。高等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判刑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與女大生在網路上相識,相約看晚場電影,散場後說服女方一起開房間,「不會亂來」,但是他偷拍對方洗澡的過程,隔天清晨以「不做愛就將影片傳給罹患癌症的父親」威脅;女方不斷地被騷擾,向警方求助。
黃男辯稱只有在睡覺時偷摸,不被採信。高等法院認為,被告不僅犯強制猥褻,還利用女大生的信任,得知對方父親罹癌並且住院,以此威脅發生關係,趁人之危的舉動相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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