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在退休後可領勞退金,一次領或按月領,更能靈活運用。(圖/記者周宸亘攝)
文/張廖萬堅
現代人的平均壽命越來越長,依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顯示,全體國人平均壽命從民國81年的74.26歲,一路上升至102年達到80.02歲,103年小降至79.84歲。
為了保障人民的退休生活,政府在93年特別制訂了勞工退休金條例,期望能保障勞工的退休生活,透過雇主每個月提撥至少工資6%、勞工自行提撥工資0-6%方式,讓勞工在退休後能有一筆退休金可按月領取,使生活不致陷入困境。
但為什麼只能按月領取?一直以來的修法爭議,勞動部都站在不希望勞工一次把退休金領完的立場,因為一次領完後容易很快的花掉,導致往後的生活陷入困境,使當初立法保障勞工退休生活的美意消失。但值得思考的是,勞退金是勞工經年累月提撥,是屬於勞工的財產,政府怎麼有權力可以限制勞工只能按月領取,而不能一次領取呢?
放寬領取規定,有利規劃退休生活
也正因為現代人的壽命越來越長,退休不再只是時間到了就順其自然發生的事,而是需要勞工們有所規劃,做好準備後才退休、開啟人生下半場。過往法規限制只能按月領取退休金,使勞工們在退休後運用金錢的彈性低,不易投資、儲蓄或做其他規劃,甚至若發生重大事故(如急症、災變)亟需用錢時,只能按月領取的規定就顯得綁手綁腳,不利於勞工的退休生活。
因此在今年的11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終於三讀通過,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的勞工可以自由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退休金,讓人們對退休金可以有更靈活的運用。
而且退休生活與老化幾乎是無法切割的同一件事,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對「成功老化」的正向說明,人們的老年生活需要常保愉悅,多參加活動、與外界保持聯繫,並要安排自己的生活,且對於自身的健康、經濟與生活感到滿意。因此放寬按月領取、一次領取的規定,也是鼓勵勞工積極規劃退休後的投資、創業、學習進修或其他用途,增添退休生活的色彩,幫助自己成功老化。
▲初估131萬自營業者,可領勞退金。
留意!月領勞退金仍不足平均月消費支出
但還要留意的是,行政院主計處統計104年國民每月消費支出,全國平均為20421元,最高的臺北市達27216元,即使是最低的臺東縣也有14267元,而若按照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http://kmvc.mol.gov.tw/trial/personal_account_frame.asp)的情況,25歲開始工作,起薪3萬,設定條件為退休金投報率3%,薪資每年成長1%,工作到60歲退休時,每個月也僅能領8655元的退休金,連最低消費支出的臺東縣都沒辦法住,而且所得替代率只有20.8%。
是故現行年金改革會議尚未有結論,但當年制定勞退條例,想要以月退休金增進勞工退休生活的保障,似乎奠下退休制度,但其實根據勞動部提供的各種試算表為例,以勞工35年資計算,投報率3%、依OECD假設薪資成長率為0,所得平均替代率為25%左右。
換言之,勞工所領月退休金,並不足以完全保障及支付老年生活所需,尤其是如果突然因爲健康因素或家庭突發事故……因此也須提醒大家,雖然有勞工退休金的制度可以保障退休生活,但這個保障並不完整,每個勞工仍應依照自身的情況,妥善規劃財務,使老年生活不致困苦,甚至能多采多姿。
●作者:張廖萬堅,民進黨立法委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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