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喊「我否認性侵,有證據!」 秦偉遭檢方打臉求刑41年

2016年11月4日 12:01

▲秦偉8月間拿50萬元交保後,閃躲鏡頭快步離開。(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秦偉被控性侵濱小步等多名女子,又遭鳥卦算命師王馨怡指控涉嫌斂財,台北地檢署今天依照性侵、詐欺等罪,加上部分行為均對未成年少女,因此請求法院加重刑責,共10罪求處41年有期徒刑,對比他7月間開記者會說,「原諒感情偏差。」8月又出面高喊「我否認性侵!手上有證據。」等話,相當諷刺。

秦偉接連被爆出性侵多名女子,又遭王馨怡指控涉嫌斂財,遭台北地檢署偵辦性侵、詐欺案,依涉嫌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提起公訴,其中部分行為還有對未成年少女所作,因此建請法院能夠加重刑責,10罪共被求刑49年有期徒刑,不過他7月間曾開記者會澄清,「真的對不起,原諒過去感情偏差的秦偉。」

秦偉當時還說,「雖然我沒有性侵,也沒有利用教會長輩詐財,不少資料也與事實出入,我也願意全力配合檢調偵查。」8月遭裁定50萬元交保候傳,並且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他還在北檢高喊,「我否認性侵!手上有證據。」推測是多項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 如今遭求處41年,等於被檢方狠打臉。

▼秦偉7月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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