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怕被責罵,一開始隱忍不發。(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2歲女童從2013年開始,就被媽媽的前男友騷擾,遭摸胸、下體,但是害怕被責罵,不敢張揚,直到前年向母親友人訴苦,事情才曝光。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6個月。
判決指出,女童到男方工作的超商幫忙補貨,遭到環抱、揉胸,2天後到媽媽經營的寵物店協助清洗寵物,又被男子伸進衣服抓胸,儘管每次都有大聲喝止,但對方的行為仍然是越來越過分,甚至將手伸進內褲,強摸下體。由於她怕被責罵,所以一直隱忍,直到2014年7月才向母親友人訴苦;她的媽媽看了LINE對話才得知此事。
嫌犯供稱,一時迷糊和衝動才會伸進女童衣服和內褲,但這只是在玩,也沒有違反意願,而且對女生的身體好奇,才想說摸摸看。
新北地院調查,案件曝光原因是母親見到女兒與朋友的對話,而且兩造雙方沒有仇恨,排除誣指的可能性,加上被告坦承動手,女童每次都有出聲反抗,可見已經違反意願,因此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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