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男與性工作者發生關係時,習慣呼朋引伴觀看。(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王姓坐檯小姐接受羅姓東區餐廳老闆邀約,到內湖一處涼亭「野戰」。影片在萬華各家阿公店流傳,她憤而提告羅男與躲在草叢拍攝的彭姓男子。
檢警調查,兩人在萬華區阿公店相識,2月到內湖一處產業道路旁的涼亭做愛,不過男方有個癖好,每次與性工作者發生關係,都會通知一群死黨到場偷拍,並且在通訊軟體群組內分享。原以為影片只在朋友圈內觀看,最後卻傳遍萬華區各家阿公店,連王女開心比YA的手勢都被錄下。
2人到案後坦承偷拍且分享,不過羅男辯稱有經過女方同意。檢察官認為,他們是在公開場合發生關係,因此彭男偷拍不構成妨害秘密罪,可是流傳性愛影片已經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因此起訴。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